2025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作出逮捕决定,其涉嫌受贿罪一案已进入司法程序。这一消息标志着纪检监察系统对内鬼的清理再添重磅案例。
李刚的仕途曾长期与四川官场交织,历任巴中市委书记、自贡市委书记、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等职,2021年调任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3年底进京履职。然而,其晋升轨迹在2024年戛然而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对其展开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调查发现,李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贪欲膨胀、大肆敛财。
值得注意的是,李刚被指为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的老部下。李春城作为十八大后首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其腐败网络牵连广泛。
中央纪委的通报指出,李刚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其作为纪检系统内鬼,知纪违纪、知法犯法,性质尤为恶劣。除李刚外,近期还有安徽省纪委监委原二级巡视员李诚臣、黑龙江省纪委原常委卢丙海等同案人员被查,部分已进入公诉阶段。这些案件集中反映了纪检系统刀刃向内的高压态势,以及对灯下黑问题的零容忍。
从法律程序看,李刚案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李刚被开除党籍、公职,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也被终止,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所涉财物将依法处置,体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治理思路。
李刚案的背后,折射出部分官员在权力膨胀中迷失的共性。例如,其长期在关键岗位任职,却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甚至在被提拔至中央纪检系统后仍顶风作案。类似情节在近年落马官员中屡见不鲜,如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陈玉祥、宁夏纪委原常委刘启冬等内鬼,均因沉溺贪欲而葬送政治生命。
当前,反腐败斗争已进入深水区,李刚案的查处既是阶段性成果,也是新征程的起点。随着司法程序的推进,其犯罪细节将进一步公开,为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提供镜鉴。而纪检监察系统持续自我革命的态度,也为全面从严治党写下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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